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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强化通报曝光 “亮剑”酒驾醉驾

发布时间:2022-06-29 16: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庄浪县纪委监委 字体: [ ] [ ] [ ]

“刘某,庄浪县人民医院信息科主任,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3月28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庄浪县水洛镇纪委组织召开全镇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文件精神。

近年来,庄浪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党员干部作风大整治的有效抓手,公开通报曝光多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案例,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身边人”,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隐藏“四风”顽瘴痼疾“亮剑”,达到“查处一个、曝光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县纪委监委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通过“庄浪廉政”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公开通报曝光9人次。

同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开展大会通报、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常提醒、常监督,打好“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我主要是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以为那天晚上没有交警设岗检查,在饮酒后驾驶了机动车。我愧对人民教师的身份,我没有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在县教育局召开的酒驾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大会上,教师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张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还被处以政务警告处分,教训十分惨痛。

“严管就是厚爱。对于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根除酒驾醉驾顽瘴痼疾,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党员干部作风大整治成果。 (万能学)

编辑: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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