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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纪委关于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30 17: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字体: [ ] [ ] [ ]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崆峒区大寨乡张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朱永辉侵占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16年9月、2017年11月,朱永辉用部分村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垫支外出务工农户的养老保险金,并将7800元私自侵占。朱永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华亭市策底镇策底坡村村委会主任赵春兴未及时将村集体经济收入入账问题。2021年3月,赵春兴在未汇报村党支部书记同意、未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和“四议两公开”相关程序的情况下,私下出售村集体土方,致使村集体经济收入未能及时存入村农经站集体账户。赵春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川县党原镇丁寨村违规分摊劳务费用问题。2014年、2017年,丁寨村一组为实施环境整治,向一组群众349人分别以每人10元、20元的标准,共计收取费用10490元,全部记入组账,用于本组村庄环境整治、果园建设等劳务费用支出。丁寨村原一组组长孙定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丁寨村党支部书记王德良进行警示谈话。

4.灵台县星火乡蔡家塬村集体土地管理不规范问题。2016年12月,蔡家塬村党支部书记张爱虎对社干部失察失管,致使本村庙沟社社长郭明寿私自将13户群众的14亩撂荒土地对外承包。截至2020年4月,共收取承包费1120元。张爱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爱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明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5.崇信县新窑镇柏家沟村原文书何志忠履职不到位问题。何志忠未及时上报群众张某死亡信息,致使其死亡后,家属违规领取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养老保险金共计4335元。何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6.庄浪县南湖镇石峡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扶贫物资等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石峡村在发放马铃薯脱毒种薯过程中,将34袋种薯违规发放给3户四有户及4户未摸底户;未及时解聘2名购置车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导致该2人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报酬3250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郜保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党支部副书记马金庄、村委会副主任马高学、村文书祁丽进行诫勉谈话,违规资金已追缴。

7.静宁县贾河乡山上湾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国斌非法留存群众养老存折问题。2012年初,赵国斌在养老待遇折子发放过程中,明知陈丑某和陈田某系同一人,而未将陈丑某名下的养老待遇折子上交相关部门,并套取陈丑某名下养老待遇折子资金合计3090元, 用于山上湾村村务支出。赵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以上通报的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有的是违规套取资金,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的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造成村集体利益受损;有的履职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这些都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背离,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推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高压态势,找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尤其是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要坚持“室组地”联动一体推进,强化明查暗访、案件查办、通报曝光和以案促改,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共平凉市纪委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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