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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靠前监督 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发布时间:2024-04-17 09: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静宁县纪委监委 字体: [ ]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静宁县纪委县监委迅速行动,及时跟进监督,推动全县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和人民立场。

静宁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监督工作方案》,及时向7个对口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工作提示,督促各单位迅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督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抓实抓细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38条细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督促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盯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城镇燃气、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文体旅游、特种设备等20个重点行业领域和校园、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集市、养老院、福利机构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督促主管单位组织力量直达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各主管单位共开展排查15次,发现安全隐患40多个,下达整改指令6个。

县纪委监委还开展随机明察暗访,压紧压实责任。重点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培训机构、医院、小诊所等,实地查看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标示和消防栓、灭火器、防盗窗等设置情况,了解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履行部门职责及行业监管职责情况,将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拧紧安全“阀门”,防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现形式主义、走过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无盲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供稿 吕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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