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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看进展|灵台:聚合监督力量 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到“有效”

发布时间:2024-07-17 11: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灵台县纪委监委 字体: [ ] [ ] [ ]

今年以来,灵台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要求,紧紧围绕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薄弱难题,全面落实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片区协作贯通监督等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着力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片区协作凝聚监督办案合力。立足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际,在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乡镇纪委交叉办案等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印发《灵台县纪委监委优化完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试行)》,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便于协作、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县纪委监委机关6个纪检监察室和13个乡镇纪委(县监委派出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6个协作片区,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整合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全面实行信访联办、监督联动、线索联查、案件联审工作机制,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有效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83件,处置问题线索81件,立案审查调查47件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7份。

集中办公释放派驻监督效能。持续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对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实行集中办公,实行派驻机构人、财、物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通过集中统一办公,实现了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学习办公、日常管理、经费保障、工作调度、考勤考评“五集中”,促进了力量统筹、工作融合,释放了“1+1>2”的集成优势和叠加效应。在工作落实上,明确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室“一对一”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机制,“同题共答”提升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全县派驻机构围绕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不良资产清收等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3条,立案审查调查14件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份,派驻监督效能进一步彰显。

提级监督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结合农村“三资”管理、资金项目、基层站所实际情况,先后确定邵寨镇干槐树村、西屯镇小村村等7个村作为提级监督对象,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村级资金、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村主任和“一肩挑”人员权力使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等职责履行情况,采取廉洁教育、列席组织生活会、日常监督、“直查直办”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整治实效。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开展“下沉式”监督12次,直插试点村一线督查调研,现场发现反馈各类问题33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片区协作机制,进一步聚合各类监督力量,不断规范线索报送、联动监督、案件受理、警示教育等协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调度有力、协作紧密、高效运转的监督执纪工作格局,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效能。”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供稿  张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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